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高雄市立案老人福利機構

    申請資格與內容

    1. 設籍本市年滿60歲以上市民,罹患慢性疾病,長期癱瘓在床或生活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者,至本市立案老人長期照顧機構申請養護服務,提供生活照顧、文康休閒、醫療保健等服務。
    2. 養護費用自行負擔。
    3. 本市各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名冊(含評鑑成績)可於相關檔案查詢。

    應備文件

    入住前3個月內健保合約醫院體檢表,餘洽本市各立案老人福利機構依規定需求檢附。

    服務單位

    本市各立案老人長期照顧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