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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走失老人安心手鍊(承辦單位: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申請資格與內容

    1. 設籍本市之市民罹患失智症、智能障礙、精神異常、有走失傾向或曾走失者。
    2. 凡符合服務之對象首次申請「安心手鍊」1條均免費。
    3. 手鍊上鑲有服務對象之姓名及兩支聯絡電話,隨身配戴於手上,以預防走失。

    應備文件

    申請書(如附表)、申請人及聯絡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診斷證明書或警局通報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服務單位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07-7710055轉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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