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1.特約無障礙計程車、特約計程車:指與本府交通局簽訂使用博愛卡計程車隊契約所屬之計程車。
2.臺鐵:
(1)適用起訖站其中一站為高雄市轄內之車站,包含大湖、路竹、岡山、橋頭、楠梓、新左營、左營、內惟、美術館、鼓山、三塊厝、高雄、民族、科工館、正義、鳳山、後庄及九曲堂等18站。
(2)適用車種依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比照電子票證適用範圍內乘車,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臺鐵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之外,不限搭乘車種,如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
3.特約銀髮健身俱樂部:指與本府衛生局簽約之銀髮健身俱樂部,其使用規範依業者規定。
4.市立藝文場館:指本府文化局權管之場館,包含高雄市電影館及內惟戲院,另高雄市立美術館、哈瑪星台灣鐵道館、鳳儀書院、紅毛港文化園區、再見捌捌陸-臺灣眷村文化園區、打狗英國領事館文化園區及見城館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9條規定免費入館(不扣點)。
5.點數使用規則如下:
(1)如票卡有社福點數者,應先扣抵點數,不足額部分再扣抵卡片儲值金或以現金支付。
(2)使用博愛卡搭乘特約無障礙計程車或特約計程車,應洽各特約計程車業者預約,並應說明欲使用博愛卡付款,俾利業者安排特約車輛提供服務。另博愛卡社福點數及卡片儲值金應足以支付當趟次車資,否則應以現金支付當趟次全額車資。
(3)使用博愛卡於特約銀髮健身俱樂部及市立藝文場館完成扣點(款)後,若於入館使用服務前,因故須辦理退票(費)者,應遵循該場館退費規定並於當日完成退票(費)事宜。
6.有關使用範圍如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第59條所定優惠項目,於900點社福點數用畢後,仍享有原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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