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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人力資源(承辦單位: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申請資格與內容

    1. 本市年滿55歲以上身心健康具特殊才藝專長且有意願提供薪傳教學之長者,向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請,願擔任薪傳教學服務者,經甄選、職前訓練後媒合至本市學校、社區、機關團體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非營利單位服務。
    2. 如何成為傳承大使

    應備文件

    身分證影本、專長調查表

    承辦單位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07-7710055轉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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